5月17日,沈阳网、沈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近日,沈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沈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个案会商制度(试行)》(简称《个案会商制度》)和《沈阳市民政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入职查询制度》(简称《入职查询制度》),两项制度明确了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网信、法院、检察院、团委、妇联9个重要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具体职责;同时,加强了民政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涉未成年人犯罪。
《个案会商制度》:
规定3种启动情形,明确9个部门职责
《个案会商制度》遵循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属地管理、各司其职、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努力通过个案会商机制实现解决个案、规范类案、善后处置、舆情引导的积极效果。各级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及居(村)民委员会,发现或接到报告了解到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遇到政策法规性疑难问题和可能造成恶劣影响3种情形时,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区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启动个案会商程序。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主要集中在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网信、法院、检察院、团委、妇联9个部门相关实际情况,明确了9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具体职责,要求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履行会商相关责任。
《个案会商制度》划分市、区两级未保领导小组管辖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区县(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户籍在本辖区的未成年人个案和本区域内发生的个案启动会商、组织实施和跟踪督导。个案涉及两个及以上区、县(市)或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问题的,提请市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市级个案会商。
《入职查询制度》:
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涉未成年人犯罪
《入职查询制度》系全省首个民政系统涉未成年人岗位入职查询制度,旨在加强民政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涉未成年人犯罪。查询人员包括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市儿童福利院、各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查询范围是涉未成年人性犯罪。市民政局、市人民检察院将展开密切合作,近期将对3023名民政系统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犯罪信息开展一次集中查询,此后,实行定期查询制度,对于新入职的人员每季度查询一次。
《入职查询制度》能够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预防预警、实时监控、应对有效,推动健全预防、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沈阳网、沈报全媒体记者 徐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