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于近日起施行,对普通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进行了具体的明确,给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障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奠定了法治基础,也为进一步改变中小学校法治辅导碎片化现状提供了遵循规范。笔者认为,把好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关重在聚焦以下三个方面。
聘任法治副校长要把好的首要关口是懂法。《办法》中已对人选范围做出明确的限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因此要站位于百年树人的崇高宏志,切实把懂法的选人底线兜住。
法治副校长要具备会育人这个基本能力。法治副校长肩负着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教育惩戒等重任,每一项职责都和育人息息相关。所以必须站在育人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必须增强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掌握育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要带着关心下一代的感情和温度,开展好引导、教育、保护、惩戒等相关工作。
法治副校长要具备能为人师表这个素质要求。思想方面当纯净端正,言行方面当亲善端庄。要把理想信念牢、道德品质优、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等符合为人师表素质要求作为法治副校长聘任最基准的要件,打造活跃在中小学校园的法治灵魂和法治力量。